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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化大學動物科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



98.11.7系友大會通過

100.11.26系友大會修訂通過

101.11.24系友大會修訂通過



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「中國文化大學動物科學系系友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 本會會址設於「中國文化大學動物科學系」 (台北市11114士林區華岡路55號)

第三條 本會以增進本會系友聯誼,凝聚專業知識、經驗及力量,協助母校、母系之校 (系)務推行,並促進會員事業發展及輔助母系在學同學升學、就業為宗旨。

第四條 本章程所稱之母系,包括畜牧系、畜產系與動物科學系。



第二章 任務

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:

1.建立系友連絡網並加強系友聯誼。

2.提供系友就業資訊與機會。

3.協助與指導本系之教學與研究。



第三章 會員

第六條 凡母系畢 (肄)業者得為本會會員。

第七條 現任或曾任教(職)於本系者為本會特別會員,其權利及義務與會員同。

第八條 本會會員有發言、表決、選舉、被選舉、罷免及依本會章程應享之權利。

第九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、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,及依本章程規定所應盡之義務。



第四章 組織與職權

第十條 本會以系友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系友大會每年召開一次。系友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 職權。

第十一條 系友大會推選會長一人,召集會議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

第十二條 本會設兩位副會長,會長於畢業系友間,推薦系友ㄧ人,但任校外副會長,並於系友大會通 過 ;本系系主任為本會當然校內副會長。會長因故不能執行任務

時,由兩位副會長代理之。

第十三條 本會由會長推薦理事八位,監視三位,並於系友大會通過,組成理監事會。

第十四條 理事會議每半年得召開一次,由會長召集之,如會長認為必要且經理監事會同意,或理監事 會之要求,得召開臨時系友代表會議或臨時理監事會,以上各種會

議由會長主持之,如會長 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兩副會長主持會議。

第十五條 系友大會職權如下:

1. 訂定與修改本會組織章程。

2. 選舉或罷免會長、副會長。

3. 議決會費繳納數額及方式。

4.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。

第十六條 本會系友會下設三組,由副會長綜理各項事務:

1. 聯絡與活動組:設組長一人、副組長一人兼系友會總幹事;負責連絡會長、副會長及各屆 系友,並辦理各項活動。

2. 財務發展組:設組長一人、副組長一人,管理、紀錄、報告並公告本會經費收支;並負責 募款及徵信相關事宜。

3. 公關與資訊組:設組長一人、副組長一人,編輯系友通訊。並發佈本系、系友相關新聞 稿。

第十七條 第十六條各組長由會長聘任,由會長自系友遴選並聘任,副組長則由在校同學推選,辦理各該 組業務。

第十八條 本會會長、副會長均為無給職,任期為二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



第五章 經費及財務

第十九條  本會之經費來源如下:

1. 參加系友會之年度會費:200元。

2. 繳交年度會費10次或一次繳交2000元者為永久會員。

3. 會員捐款或其他收入。

第二十條  本會經費之動支限於下列事項:

1. 本會之管理。

2. 本會各項活動及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事項。

3. 母系各項活動之贊助。

4. 本會經費收支帳目應每年由財務發展組向大會報告。

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


第六章 附則

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本會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